1.要求
雅各書四章二節說,『你們沒有,是因為你們不求。』路加十一章九至十節說,『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凡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』沒有求,就沒有禱告,因為不知道你要作甚麼。所以禱告要專一,不要長。許多人一禱告就是二十分鐘,等一等你問他,你要甚麼東西,他說不知道。這可不得了。
2.不可妄求
雅各書四章三節說,『你們求也無所得,是因為你們妄求。』不可憑著自己的情慾、肉體,隨便在那裏妄求你所不需要的。
3.要對付罪
詩篇六十六篇十八節:『我若心裏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』如果有明顯的,自己知道的罪,主必不聽你的禱告。所有的罪,都得承認是罪,把它擺在寶血的底下。
4.要信已經得著了
馬可十一章十二至二十四節,主說,『你們要信神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無論誰對這座山說,你得挪開,投在海裏,他若心裏不疑惑,只信他所說的成了,就必給他成了。…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甚麼,只要信已經得著了,就必得著。』不是有信心『必得著』,應該是有信心『已經得著』。
5.要一直的求
路加十八章一節說,『要…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』 有的禱告的性質,要一直的禱告,禱告到一個地步,好像主覺得麻煩了,非聽我不可。
6.按照祂的心意禱告
「奉主耶穌的名禱告」並不只是禱告結束時加上一句固定的宗教用語。它更深的意思,是站在基督裡、住在基督裡,按照祂的心意與祂的關係來到父神面前禱告。
你可以這樣禱告:主耶穌,謝謝你,禱告是我的權利,我可以藉著禱告把我所需要的都告訴你。主耶穌,使我操練禱告專一,不妄求,對付罪,信我已經得著,也一直的求,並按照神的心意。親愛的主,我要更多學習禱告的功課,使我的禱告是有果效的禱告,是能讓你答應的禱告!(參vsadmin/李昇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