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「因信而得救」了,這是何等的恩典!然而我們要思考這「得救」的「得」,或「得永生」的「得」這動詞。說「得」是動詞,也是譯成中文的緣故。在原文「得」的意思不是「過去完成了」,乃是「現在進行」或「未來完成」的時態。
我們「因信得救」的那瞬間,也就同時開始了「成聖的過程」。這「成聖」的行為,就與農夫撒種一般,當農夫在春天撒了種之後,難道他就滿足了嗎?就什麼都不做,等著收割了嗎?當然不是,農夫為了收割,他每天仍要殷勤做工,這殷勤做工就是「成聖」的「行為」。
有人主張「因行為得救」,小心!這是異端。但仍要記住「因行為受審判」,這是合乎聖經的。彼得說: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,「按各人行為審判」人的主為父,就當存敬畏的心,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。
Since you call on a Father who judges each man's work impartially, live your lives as strangers here in reverent fear.(彼前1:17)
這樣的「審判觀」在新約、舊約是一致的,「因信得救」是本乎恩,我們的確是靠主的恩典「白白得救」了,然而我們卻要以「行為」來證明這寶貴的救恩,這就是我們身為基督該做的「見證」。得救的目的不是為了「進天國」,得救的終極目的在於「跟神和好」;亦即基督徒時時刻刻與神「同行」、與神「同在」和與神「同工」。「得救」的現在進行時態就是「同行」,「得救」的未來完成時態就是「使命」,「得救」的「終極目標」就是「神的國度;Basileia」。
基督徒雖然不容易用「嘴巴」否認信仰,但基督徒卻經常使用「行為」來否認信仰。我們常常看到許多基督徒仍然一直有不誠實的「行為」,例如驕傲、貪婪、嫉妒、結黨和論斷等,這些行為不屬聖靈,乃是屬情慾和肉體的。或許我們嘴巴很能談論信仰,敘述得頭頭是道;或許我們腦袋裡有很豐富的神學知識,也能告白一篇「應當如此行」的大道理,但問題是我們每天的「行為」呢?為什麼這些基督徒「行出來」的,卻跟他們嘴裡所說出來的,腦袋裡想的完全不一樣呢?
其實「行為」是基督徒所結出來的「果子」,但某些基督徒的「行為」卻跟基督徒所「認同」的信心、神學、想法不一樣。雖然我們不是追求「律法主義」,我們是靠主的恩典得救的,可是我們卻要時時刻刻謹慎我們的「行事為人」,因為那就是真實生命所「結出來果子」。因為這「行為」的問題,是「做人」的問題,也是「生命」的問題。屬靈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是否24小時在耶穌基督裡面,是否與主幸福同行?主說:「若離了我,你們不能做什麼。」所以真實的信仰再往前探究,似乎又不是「結果」的表面問題,乃是「連結」的問題;就如同真實的信仰不是為了「解決」人生的諸多問題,乃是是否「連結」到耶穌基督的問題。
許多基督徒雖然「信耶穌」,卻沒有「屬耶穌」,沒有追求與主的連結,那就代表雖然身為基督徒卻仍然忽略「跟耶穌真葡萄樹」的連結關係。所以當認清「信耶穌」和「屬耶穌」不一樣(區別),雖然「信耶穌」和「屬耶穌」在本質上是一致的(聯合),就像葡萄樹和枝子不一樣(區別),然而一旦枝子連結在葡萄樹後,就成為葡萄樹的一部份(聯合),葡萄樹將枝子變為葡萄樹(New Creations),就如同我們藉著耶穌基督,就成為「神的兒女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