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8月19日 星期三

李昇坤:信仰,是否只是一種像「附身符」一樣的存在?

有些人會想:「有一個信仰,總比什麼都不信好一點。」於是,信仰便成為一種心理上的依靠、一種面對不安時的安慰,甚至像護身符一樣,希望在需要的時候可以保護自己、幫助自己。

然而,基督信仰並不是這樣。基督信仰不是「有總比沒有好」的一種宗教選項,也不只是思想上的同意、理性的認同,或情感上的接受。真正的基督信仰,是人在面對耶穌基督時,經過慎重而清楚的抉擇,願意把自己的生命交在祂手中。 

換句話說,信耶穌,不只是說:「我接受這個道理。」而是說:「我認定耶穌基督值得我用一生來跟隨,因此我願意把生命交給祂。」這是一個關乎生命主權的決定。真正的信仰,必然包含某種程度的捨己、順服與委身。它不是把神加入自己原有的人生計畫中,而是願意讓基督重新成為生命的中心;不是要求神配合我的道路,而是願意重新思考:我是否願意走祂的道路? 

因此,我們需要重新問自己一個很嚴肅的問題:我當初進入教會、相信耶穌時,是否真正經歷過這樣一個「擺上生命的抉擇」?還是我只是因為家庭習慣、文化背景、人際關係、生活需要,甚至只是因為「有信仰總比沒有好」,便自然地進入了教會?也可以再問我們身邊的基督徒:我們所相信的,究竟是一種宗教上的安全感,還是一位值得我們把整個生命交託給祂的主? 

基督信仰真正的起點,不只是「我相信某些基督教真理」,而是:「我遇見了耶穌基督,並且決定以祂為主,用我的一生跟隨祂。」這才是信仰真正應有的重量,也是作主門徒不能迴避的抉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