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周遭的人遭遇變故、失去親人、疾病、婚姻破裂、工作挫折或其他傷心的事,聖經的原則是不是急著「解釋為什麼」,而是先陪伴、同哭、聆聽,讓對方在痛苦中知道自己沒有被丟下。
1.先「與哀哭的人同哭」。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」(羅馬書12:15),這是很直接的原則。陪伴傷心的人,第一步不是講道理,而是進入他的情緒。有時候一句「我不知道該說什麼,但我願意陪你」,比「你要相信神有美意」更有力量。不要急著把眼淚擦掉,有時候陪他哭,就是愛。
2.少說一點,多聽一點。約伯遭遇巨大苦難時,他的朋友起初做對了一件事:「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,坐在地上,一個人也不向他說話。」(約伯記2:13)。這是非常值得學習的陪伴。後來約伯的朋友開始長篇大論解釋他的苦難,反而使約伯更痛苦。這提醒:人的痛苦,不一定需要立即得到答案。陪伴不是把自己的神學答案塞給對方,而是讓對方有安全的空間說:「我現在真的很痛。」
3.不要急著替神解釋。我們很容易說:「神有美好的安排。」;「這是神給你的功課。」;「你要有信心。」;「神愛你,才讓你經歷這些。」這些話不一定錯,但時機不對,就可能成為二次傷害。聖經中的約伯記提醒我們:苦難不是簡單的「你做錯了什麼,陪伴者可以說:「我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,但我願意陪你一起走過。」這句話很接近基督的心。
4.用實際行動承擔他的重擔。「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,如此,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。」(加拉太書6:2)。陪伴不只是「我為你禱告」,也可以是:陪他去醫院;幫忙處理一些事情;陪他吃飯;主動打電話;在他最孤單的時候出現。記得他的需要,而不是只在事情發生第一週關心。愛不是一句「有需要找我」,而是看見需要,主動走近。
5.把人帶到神面前,而不是取代神。我們可以陪伴、聆聽、安慰,但不能成為對方的「救世主」。「神是我們的避難所,是我們的力量,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。」(詩篇46:1),可以陪他禱告,甚至當他說不出話時,只簡單地說:「主啊,我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,求祢與他同在。」有時候,最好的禱告不是解釋,而是把眼前這個破碎的人交在神手中。
6.不要要求他很快恢復。「哭有時,笑有時;哀慟有時,跳舞有時。」(傳道書3:4)。信仰不是叫人「不要難過」,而是相信即使在難過裡,神仍然與我們同在。耶穌面對拉撒路死亡時,明明知道自己將使拉撒路復活,仍然「哭了」(約翰福音11:35)。這給我們很深的榜樣:知道盼望存在,不代表不能流淚。相信復活,不代表今天不能悲傷。有信心,也可以有眼淚。
7.其他。永遠有其他,向神禱告。
或許以上的陪伴原則可濃縮:看見他的痛——不要忽略;坐在他的身旁——不要逃避;聽他說——不要急著回答;替他分擔——不要只說加油;陪他到神面前——不要取代神。真正基督徒的陪伴,不是把一個悲傷的人「修理好」,而是在他還沒有走出黑暗以前,願意陪他走一段路。這或許就是「與哀哭的人同哭」最深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