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4:17:「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。」
保羅提醒教會,不要為了飲食、日子等「非核心的次要問題」,拆毀神的殿,教會合一的關鍵在於公義、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。
神的國不在乎吃喝:指信仰的核心不是拘泥於外在的規條、飲食禁忌或物質生活細節[1]。公義指對自己正直,按著神的旨意行事,對神對人存坦然的心。和平指與神和好,並與身邊的人維持和睦、彼此相愛和包容。聖靈中的喜樂指這份喜樂不是短暫的外在快樂,而是由聖靈所賜、超越環境限制的內在滿足。如何具體實踐呢?
1.公義的實踐:聖經中的「公義」不僅是懲惡揚善,更包含「對神保持正直,對人活出公平與慈愛」。
(1)言行誠實,不隨眾行惡:在職場或生活,不參與背後議論、八卦,不為了個人利益而說謊或掩蓋事實。
(2)維護弱勢,拒絕偏見:留意被忽視的人(新進同事、弱勢鄰居),主動給予關懷,不以刻板印象待人。
(3)自律與反省:公義第一步是「對自己誠實」。當自己犯錯,勇於承認並承擔責任,而不是推諉找藉口。
2. 和平的實踐:和平(和睦)不是消極的逃避衝突,而是主動建立和諧與修復關係。
(1)快快地聽,慢慢地說:在溝通中先尋求「理解他人」,而非急著「辯贏對方」。當憤怒將要爆發時,勒住舌頭,給彼此降溫的空間。
(2)主動尋求和好:與人發生摩擦,即便錯不在你,可以放下驕傲,主動表達溝通善意,修復關係。
(3)勒住舌頭,多說造就的話:言語具有強大破壞力或醫治力。減少挑釁、諷刺字眼,多用鼓勵、感謝和讚美滋潤人。
3. 平衡公義與和平:公義與和平有時衝突(講公義怕傷和氣,講和氣怕是非不分)。真正實踐是兩者兼顧:
(1)用愛心包裹真理:當必須指出錯誤或面對不公時,動機應是「為了對方好」或「解決問題」,而不是「宣洩情緒」或「定罪他人」。
(2)對事嚴謹,對人溫柔:堅持正確的原則(公義),但在態度上保持恩慈與體諒(和平)。
[1]神的國不在乎吃喝。當時羅馬教會由兩大群體組成:猶太裔與非猶太裔。他們在「吃什麼」和「看重什麼日子」產生嚴重分歧與互相批評。保羅將爭端的雙方區分為「信心軟弱的人(守律法傳統)」與「信心堅固的人(主要是外邦基督徒)」,具體有兩個爭點:
1. 飲食的爭端:吃肉還是吃素?當時羅馬市場上販售的肉類,許多都曾先在異教廟宇中祭拜過偶像。信心軟弱的人良心過不去,害怕吃到祭偶像的肉而玷污自己,或者仍嚴格遵守舊約的潔淨飲食條例,因此寧可「只吃蔬菜」。信心堅固的人認為萬物都是神所造的,只要感謝著吃就都是潔淨的,因此「什麼肉都吃」。吃肉的人輕看不吃肉的人(覺得他們思想狹隘、律法主義);不吃肉的人論斷吃肉的人(覺得他們不虔誠、放縱肉體)。
2. 日子的爭端:是否需要看重某些特殊的節期或日子?猶太基督徒習慣守安息日、割禮和猶太教的各種傳統節期,認為某些日子比其他日子更神聖。外邦基督徒認為在基督裡已經得著自由,天天都是一樣的,不需要刻意去守某個特定的日子。雙方都認為自己的做法才對,並以此來衡量、指責對方的屬靈光景。
保羅在 14 章提出超越規條的「愛心原則」。保羅強調,無論是吃肉還是守日子,動機都是「為主而做」(羅14:6)。既然每個人最終都是向神負責,信徒就不該篡奪神的審判權去指責弟兄。信心堅固的要體恤軟弱的:保羅對信心堅固的人說,你們有吃肉的自由,但如果你的「自由」會讓良心軟弱的弟兄跌倒、感到受傷,為了愛的緣故,就應該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利(不吃肉)。保羅提醒教會,不要為了飲食、日子等「非核心的次要問題」拆毀了神的殿,教會合一的關鍵在於公義、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