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0月5日 星期一

細看基督信仰的階段

李昇坤教授說,基督信仰的三階段:因信稱義 → 倒空虛己 → 神化/基督化(新造的人)。更細來看,就是:恩典 →因信稱義 → 與基督聯合 → 倒空自己、治死舊人 → 聖靈更新、活出基督 → 成為新造的人→ 基督化/神化 → 最終完全像基督。 

1.因信稱義是根基(入學許可),不是終點(得到畢業證書)。保羅說: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。」(弗2:8)。稱義是恩典,是基督的義歸給相信的人。但是下一節說:「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。」(弗2:10)所以聖經不是:信主 → 原地不動 → 永生。而是:信主 → 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 → 開始活出新的生命。 

2.「倒空自己」不是靠自己的修行把自己變得更聖潔,而是讓基督在我裡面作王。所以保羅才會說:「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」(加2:20) 

3.「神化」不是說人變成另一位神,也不是人取得神的本質,而是藉著恩典分享神的生命,越來越像基督。彼得說:「得與神的性情有分。」(彼後1:4)保羅說:「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……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。」(林後3:18)所以,越來越參與基督的生命,越來越像基督,舊人被治死,新人逐漸形成,確實是新約救恩不可忽略的一部分。 

4.「神化/基督化的程度」不能當作得永生的條件;但若一個人的信仰始終沒有任何與基督聯合、悔改、更新的生命證據,聖經確實要求重新檢驗他的「信」是否是真信。耶穌說:「你們多結果子,我父就因此得榮耀。」(約15:8)保羅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。」(林後5:17)所以「新造的人」不是取得一張天堂入場券而已,而是生命開始進入一個新的存在方式。所以「神化/基督化」不是永生的購買條件,而是救恩所帶出的生命方向與終極目的。 

5.若一個人所謂的「信」,從來沒有帶來任何與基督聯合、悔改、更新的生命,讓神作王掌權,聖經不允許輕易把這種「口頭相信」等同於得救的信心。因此真正的次序是:「我因恩典在基督裡得救,所以基督開始在我裡面活著;而這個生命,終究要被塑造成基督的樣式。」這樣就同時守住因信稱義的恩典,也守住成聖、神化/基督化的必要性。